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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党建工作
    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
    时间:2024-01-22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 | |

   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,完善党员民主评议机制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1月19日,衡山县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,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,全院干警参与。

    会上,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,学习党章、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、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、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师帅同志先进事迹等内容;通报了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的情况。

    随后党支部书记、政治部主任朱江涛同志代表党支部向全体党员作年度述职报告。


    党组书记、检察长伍多益同志在点评时指出,这次的组织生活会,既是一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教育课,也是一次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传统的实践课,体现出了支部委员会提高认识、增进团结、帮助同志、促进工作的成效,并提出三点要求:

   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,筑牢思想阵地:始终突出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进一步提升政治三力。

    二要不折不扣抓整改:要把抓好组织生活会会后的问题整改,作为巩固提高会议成效的重要措施。支部委员会、全体党员要及时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,以问题为导向,按照整改有目标、推进有措施、落实有责任、完成有时限的要求,列出清单、建立台账,明确责任,做到问题不解决、整改不收兵,落实不到位、任务不销帐,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。

    三要汲取奋进力量,督促工作落实: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新起点,把会议统一思想、提神聚气、自我革新、不断完善的成果转化为开拓奋进的自觉行动,立足2024年度检察工作重点,夯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,为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。


    会后,全院干警对党员按照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基本合格”“不合格”四种等次进行了民主测评,从理想信念、政治表现、宗旨观念、工作表现、组织纪律、道德品行等方面对被评议党员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。